各區(qū)、縣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13年度我市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3)1291號)(http://www.hrssgz.gov.cn/gzzc/gzzctzgg/201306/t20130628_203275.htm)精神,為做好2013年廣州市電力工程技術工程師資格評委會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評審專業(yè)范圍
二、系統受理申報材料時間
廣州市電力工程技術工程師資格評審委員會受理系統申報材料的時間為:7月28日至9月23日17:00時。
三、申報方式
為創(chuàng)新職稱管理,優(yōu)化評審服務,今年廣州市電力工程技術工程師資格評委會將開展無紙化評審,不再受理紙質申報評審材料,全程通過系統完成職稱評審的申報、材料審核、評委會評審等流程;評審通過并經核準發(fā)證的人員,方可在系統中下載打印《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表》,連同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zhí)峤恢猎u委會日常工作部門,以供辦證、蓋章存檔使用。
請申報人務必在系統受理申報材料時間內登錄廣州考試信息網(http://www.gzexam.com.cn)或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廣州職稱”頻道(http://www.hrssgz.gov.cn):點擊“職稱業(yè)務申報與管理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同時上傳“證書、證明材料”、“論文、論著材料”、“業(yè)績、成果材料”等所有需提交評委會評審的材料,詳見附件1);各有關單位及時登錄“職稱業(yè)務申報與管理系統”進行審核,并按照申報評審流程將申報人評審信息在系統報送至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廣州市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價中心)。
四、申報、審核紀律要求
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13年度我市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3)1291號)精神,職稱申報評審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負責”的原則,申報人對自己提供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全部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有關單位、區(qū)(縣級市)人社部門要嚴把入口關:所在單位對申報人是否符合申報條件及任現職以來的職業(yè)道德、工作經歷、業(yè)績成果和填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主管部門、區(qū)(縣級市)人社職稱部門對申報人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申報評審材料報送接收程序、資格審查負責;哪個環(huán)節(jié)出現問題,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關人員和單位的責任。我市將依托“職稱業(yè)務申報與管理系統”,建立申報人誠信檔案。凡經查實提交虛假材料的,取消因此獲得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自下年度起2年內不得申報評審。
五、評審收費
評審費用按廣東省人事廳《關于轉發(fā)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fā)〔2007〕35號)規(guī)定收取。即中級評審費每人450元。
請申報單位(申報人)于9月23日前將繳費信息表(附件2)E-mail至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并及時接收“廣州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在有效時間內到銀行辦理評審費繳費手續(xù)。待繳費成功后方完成評審申報手續(xù)。
六、受理地點及聯系方式
地 址: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1樓
聯系人:鄭 藝 陳英華
聯系電話:83553813 83544599
傳 真:83568002
E-mail:psb83551200@163.com
附件1.無紙化評審上傳材料清單
2.繳費信息表
廣州市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價中心
2013年7月31日
附件1
無紙化評審上傳材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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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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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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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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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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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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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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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居民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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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反兩面均須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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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至系統第17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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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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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學位)證書及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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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上傳,并按照政策要求上傳證明材料(除必須提供學歷鑒定的人員外,其他申報人須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查詢本人學歷信息,并打印查詢信息;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其它國內取得的暫無法通過網站查詢的學歷,須提供學籍證明或畢業(yè)生登記表等相關佐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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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至系統第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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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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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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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上傳,現工作單位繳交連續(xù)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繳費歷史明細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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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至系統第17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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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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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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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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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至系統第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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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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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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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此項信息,則須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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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至系統第17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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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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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通知單或免考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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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上傳,屬于免考的須按照政策傾斜條件要求提交上傳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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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至系統第6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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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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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或免考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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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上傳,屬于免考的須按照政策傾斜條件要求提交上傳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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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至系統第7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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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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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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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上傳,工作單位加具核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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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至系統第17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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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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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證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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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市外來粵人員需提交的材料、申報兩個資格、轉系列評審、破格評審、高(中)級委托(含受委托)評審等情況所須提交材料、單位出具申報人是否違反計劃生育的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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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至系統第17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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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
、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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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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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fā)表(出版)的論文、著作、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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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屬在具CN或ISSN刊號的期刊上發(fā)表的論文:掃描上傳封面、有CN或ISSN刊號的頁面、有論文題目的目錄頁、論文正文頁面、期刊網檢索截圖等。要求在電腦上能清晰閱讀論文內容! 2.屬在有資料性出版物登記證號正式出版的期刊上發(fā)表的論文:上傳封面、有登記證號的頁面、有論文題目的目錄頁、論文正文頁面等! 3.屬著作、譯著的:上傳著作封面、有CIP數據頁面及相關頁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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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至系統第1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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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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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會議宣讀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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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填報有此項信息,則須上傳論文正文頁面及相關證明材料(如會議通知、宣讀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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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至系統第1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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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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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技術分析報告實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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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填報有此項信息,則須上傳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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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至系統第1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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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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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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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現資格之前主要專業(yè)技術工作及取得的業(yè)績成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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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填項目的佐證材料須如實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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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至系統第9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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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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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現資格以來獨立完成的專業(yè)技術工作及取得的業(yè)績成果情況/獲現資格以來多方(多人)合作完成的專業(yè)技術工作及取得的業(yè)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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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填項目的佐證材料須如實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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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至系統第10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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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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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現資格以來完成發(fā)包承攬關系甲乙方項目的專業(yè)技術工作及取得的業(yè)績成果/取得其他類型的專業(yè)技術工作業(yè)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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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填項目的佐證材料須如實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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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至系統第1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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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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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現資格以來獲獎情況/承擔已完成或結項的科學研究項目情況/獲發(fā)明專利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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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填項目的佐證材料須如實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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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至系統第16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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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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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結果/聘任期滿考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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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有年度或任職期滿考核的須提交任現職以來的《年度考核表》或《專業(yè)技術人員年度(任職期滿)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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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至系統第18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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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1. 上傳材料可以gif、jpg、jpeg、bmp、png、tif、pdf、doc等格式上傳,單個附件最大不可超過4兆;
2. 請保證所上傳材料為原件,且清晰可辨;另上傳的附件名稱請以原證書、證明的名稱命名,以方便系統上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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